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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天府风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观墨云官方关注 2022-07-03 09:47:07 浏览4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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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作为古蜀文明发祥地,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享有“天府之国”的美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推出彰显中国精神、天府文化的文艺精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中共成都市委统战部,于2022年11月在成都举办“2022·天府风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成都市委统战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蜀都书画院

成都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

成都恒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马锋辉 刘玉泉

副 主 任:戴 浚

秘 书 长:李 伟 张吉广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田黎明 孙同和 杜松儒 姚叶红 章 云  

梁时民 简 斌

办公室主任:杜松儒 郑子文

办公室副主任:孙同和 江 溶 冷 蓉

展览编辑:胡 颖 王琪蕾 许锡荣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2年11月25日—12月09日

五、展览地点:成都市美术馆(天府美术馆A区)

六、展览规模:展出入选作品约200件

七、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花鸟、山水、人物等题材皆可。提倡反映天府人文和蜀中风光,体现民俗风情、生态文明。把中国画的表现力和中华优秀的文化价值相融合,展现在各个领域的新时代伟大成就。

2.作品尺寸:不超过240cm(高)×200cm(宽)。

3. 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八、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胡颖,办公电话:010-59759343,信封注明:2022·天府风情——全国中国画作品展。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九、相关事项

1.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2.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3. 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4.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5. 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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