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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墨飘香·丹青溢彩”——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内蒙古青少年中国画展征稿通知

观墨云官方关注 2022-09-05 15:46:54 浏览615次

      内蒙古中国画学会、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术委员会、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平台联合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赤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于2022年11月在赤峰市举办“丹青溢彩· 翰墨飘香”—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内蒙古青少年中国画展。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中国画学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术委员会
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平台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赤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赤峰美术馆
赤峰市美术家协会
红山美术馆

二、征稿时间:

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13日

三、展览日期:

拟定于2022年11月15日——25日


四、展览地点:

红山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约300件

六、参展要求:

1、作品内容:内容积极向上,通过广大青少年的独特视角,充分展现在党的领导关怀下,新时代青少年的精神面貌,以及对祖国的深情赞美和无限向往;充分体现青少年儿童独有的艺术感、想象力与创造力,体现中华文化特色与创新。

2、参展对象:“翰墨飘香·丹青溢彩”—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内蒙古青少年中国画展,面向全国征稿。年龄在17周岁以下,热爱中国传统绘画的青少年均可参与。

幼儿组(7 周岁以下)、儿童组(8-12 周岁)、少年组(13-17 周岁)。


3、作品尺寸: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69cmx138cm):不小于69cmx69cm。

4、征稿要求:要求宣纸完成,入展作者需自行完成画芯托裱。作品表现形式不限,白描、工笔、写意等均可。每名参展者最多限报 1 件作品,鼓励原创;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所有,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参展作品一律不退稿,入选作品由赤峰美术馆收藏,并颁发收藏证书,未获奖者不另行通知。所有参展作品必须按要求命名、提交,并认真填写“参展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或附件2)。

七、评选

1、初评:投稿作者请于2022年10月13日前将作品高清电子版照片,统一按“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组别(幼儿组/儿童组/ 少年组)+学校/机构名称”的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不低于300像素)与参展作品登记表(附件1或附件2)一并发送邮箱至328159368@qq.com。

2、终选:接到组委会正式通知,或从“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公众号、“赤峰美术馆”公众号获取信息。邮寄托裱后作品原件至赤峰美术馆和英老师收(包裹外需注明参加“翰墨飘香·丹青溢彩”——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内蒙古青少年中国画展字样)。作品背面右下角需用铅笔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八、相关事宜

1、入选作者名单及作品将在“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公众号平台展示,并同时颁发“入选证书”及作品集。

2、所有入选作品将收录至《“丹青溢彩· 翰墨飘香”—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内蒙古青少年中国画展优秀作品集》;入选作品在符合疫情防控基础的情况下并根据美术馆展出时间,届时在红山美术馆展出。

3、同时根据作品提交数量、作品质量及工作组织配合等综合因素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及优秀指导老师,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4、关注“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公众号,截图发至微信号:nmgqsnsh,以便随时查看接收最新活动讯息。

九、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内蒙古书画发展中心 青少年书画平台 张老师;
15547100885(微信同号)

2、邮寄地址:

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林西路石博园入口南侧赤峰美术馆 和英老师;

13088412008     


十、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微信图片_20220905154138

附件1 登记表(个人)

微信图片_20220905154143

附件2 登记表(集体)


内蒙古中国画学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术委员会

内蒙古青少年书画平台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局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赤峰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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