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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观墨云官方关注 2022-02-12 00:46:12 浏览696次

“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原名“西湖之春”国际少儿书法大赛)是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品牌文艺项目,至今已举办七届,大赛的成功举办为青少年展示才艺提供了舞台,对加强青少年书法教育,提高青少年艺术审美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认真贯彻中央“双减”政策,进一步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推进青少年书法教育,发现培养青少年书法篆刻人才,全面展现杭州宋韵文化、西湖文化,助力2022年杭州亚运盛会,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


举办单位

1、指导单位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2、主办单位
杭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西泠印社社务委员会 
3、承办单位
杭州市书法家协会  
杭州青少年活动中心
4、协办单位
杭州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杭州市上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征稿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及其以下的青少年书法篆刻爱好者。
参赛组别设置:小学低段组(3年级及其以下)、小学高段组(4—6年 级)、初中组和高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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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稿时间

(一)电子照片初评截稿日期:2022年3月31日。
(二)复评收稿日期:2022年5月10日(或另行通过公告通知)。

  征稿要求

本次大赛征集毛笔书法作品、硬笔书法作品和篆刻作品,每位投稿者限投每类作品1件。书法作品与印屏均无需装裱,篆书、草书、篆刻须另附释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毛笔书法作品:作品尺幅最大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136cm×68cm),一律竖式,作品须有落款。作品内容以“宋韵文化”“共同富裕”“杭州亚运”为主题或是描写杭州的古今诗文,作品字数不少于20字,书体不限,鼓励继承传统,反对“丑书”和“江湖体”。
(二)硬笔书法作品:作品尺幅最大不超过A3纸(30cm×42cm),横竖不限,书体不限,作品须有落款,作品内容同上。
(三)篆刻作品:篆刻不少于四方,印蜕粘贴在68cm×45cm 的宣纸上,制作成印屏,一律竖式。印章内容不限,要求健康向上,提倡与杭州有关(如新老“西湖十景”名),每方字数不少于两个,鼓励风格多样。

  参评程序

(一)初评阶段
1、毛笔作品和篆刻作品(印屏)请提交高清作品电子照片。照片以jpg的格式发送到邮箱xhzcsfds2022@126.com,每张照片容量大小须在3MB以上6MB以内。邮件命名为:“某省+某市+某单位(如学校、少年宫)+手机号码”;每张照片均须命名为:“某省+某市+某单位(如学校、少年宫)+姓名+出生年月+组别+手机号码” (发现照片命名信息不全,则一律不予参评)。
2、硬笔作品直接提交实物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须粘贴填写完整的《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参评标签》(详见附件1);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花坞路74号,王老师13968155740。信封上须注明“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的参赛字样。
3、初评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公布入围复评名单。
(二)复评阶段:
入围的毛笔和篆刻作品须邮寄作品原件(篆刻须邮寄印屏和一方原石),作品背面右下角须粘贴填写完整的《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作品参评标签》(详见附件1)。硬笔入围者无需再寄。
参与复评的作品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62号上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303室“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邮编(310009)。信封上须注明 “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的参赛字样。
(三)终评阶段:
金奖和银奖资格获得者将接受抽测,即参加现场面试创作,详情待组委会电话通知。接到通知而不参加现场面试创作的,视作放弃获奖资格。

  评审及奖项


(一)本次活动由杭州市书法家协会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本次活动奖项设置:金奖30名、银奖80名、铜奖200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指导老师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三)本次活动的获奖者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入编成册,并人手一册。金奖获得者将获得书法名家作品一件。
(四)本次活动凡指导学生获得金奖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老师”,集体参赛20件及以上并获得较多奖项的单位,可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和赠送获奖作品集。 
(五)获本次活动金奖,可作为加入杭州市书法家协会青少年委员会下属青少年分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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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初评参赛作品(毛笔和篆刻)电子邮件收件联系人:胡老师0571—87835700;
初评参赛作品(硬笔)收件联系人:王老师13968155740;
复评实物作品邮寄收稿联系人:沈老师0571—87801652;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戴老师0571—85821033。

  有关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二)限于人力,杜绝作者重复投稿,所有来稿和落选作品一律不退,作品授权并交由组委会统一处理,敬请谅解。

(三)严禁代笔,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姓名不清楚或组别错误等,都将由本人承担后果。

(四)组织20人及其以上参加比赛的单位,视作集体参赛。集体参赛的要以单位统一打包上传作品照片(单张图片命名格式同上),并同时上传参赛信息表(详见附件2《第八届“西湖之春”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集体参赛信息表》)。

(五)本次大赛的有关事宜和参评结果,届时可登录http://www.hzqsn.com查看。

(六)凡投稿者,即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第八届“西湖之春”

 全国青少年书法大赛组委会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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